版本 CONSENT-01 · 律师审核前的临时版本

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

勾选同意栏并在 michecn.com 网站提交表单,即表示本人自由、自愿并为自身利益,同意按以下条件处理本人的个人数据。

处理者
Heilongjiang Miche Trading Co., Ltd.

版本 CONSENT-01,发布于2026年10月26日。律师审核前的临时版本。本译文仅供参考,以俄文版本为准。

01

处理者

黑龙江米车贸易有限公司(Heilongjiang Miche Trading Co., Ltd.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0MAE53D6H64,地址: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新立村平顺街100号8-3室;电子邮箱:17704539310@163.com。

02

数据范围

姓名;电话号码;车型、车辆数量和交付城市;备注或需求描述;公司或个体户名称;交付地区;采购类型;提交需求的日期、时间和页面地址;同意标记和同意书版本号。

03

目的

审核需求;计算费用并准备商业报价;就该需求通过电话和即时通讯工具与本人联系;准备和签订供货合同。

04

处理方式

收集、记录、整理、积累、存储、更正、提取、使用、提供(提供、访问)、封存、删除、销毁——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手段。

05

其他接收方

  • 网站所使用、并存储需求的 Tilda 网站搭建服务(受处理者委托进行处理);
  • 处理者负责回复需求的员工,包括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转交。
06

跨境传输

本人同意将本人数据传输给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处理者及其员工。

07

同意有效期

自提交需求之日起90天;如根据该需求签订了合同,则为履行合同所需并由法律规定的期限;或直至撤回同意。

08

撤回同意

发送邮件至 17704539310@163.com,主题注明“撤回同意”。撤回后,如无其他法律依据,处理者将在30天内停止处理并销毁数据。

处理方式详见个人数据处理政策。